宣传栏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展示我系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加强我系的宣传工作,规范宣传秩序,美化校园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俄语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是宣传栏的主管部门,负责宏观管理和对内容的审查、把关。宣传栏采取俄语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与俄语系学生会宣传部具体管理相结合的两级管理体制。
2、宣传内容要坚持正面宣传的原则,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大局,紧紧围绕系的中心工作,做到导向正确,贴近师生。
3、宣传栏的功能分类:
(1) 靠一年级教室的蓝色宣传栏:教务专栏——考试、补考、停课、调课等信息;学生工作专栏——学生工作通知、重要公示等;
(2) 靠三年级教室的蓝色宣传栏:党章宣传栏,配合不同时期的时政热点做好专题宣传,如两会精神、纪念建党90周年等;
(3) 两块大的宣传栏:一块为本系团学活动宣传海报,一块为校内团学活动宣传海报、校内信息等。
4、宣传栏的版面设计要做到版面整洁,图片清晰,文字工整,美观大方;既注重思想性,又兼顾艺术性、欣赏性。宣传栏的内容,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更换,不得拖期;遇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随时更换。
5、除盖有校团委和其他各院系分团委“同意张贴”的海报以及经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同意的招聘海报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俄语系宣传栏随意张贴商业广告,严禁在教学楼走廊里张贴广告,由俄语系学生会宣传部的专人负责监督。违者一经发现,限期清除。
6、学生会宣传部每学期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栏的管理工作;有权撕去违规海报;每学期初和学期末组织人员清理干净各宣传栏;及时把一些违规情况告知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