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我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俄语系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内容 1、 上课; 2、 升旗仪式、 讲评会、重要的集体活动及重要讲座。 二、考勤方式 上课考勤:上课考勤由各班班长负责,班长记录缺勤学生情况,并由任课老师签字,学生请假必须持有辅导员签字的事假条或医务室的病假条,否则作旷课论处;请假三天以上,需向系里递交申请,由系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 升旗仪式、讲评会、活动考勤:考勤由各班班长负责,采取点名的方式对全体同学进行考勤,如有请假的必须向辅导员递交请假条,否则也以旷课论处。 三、考勤结果处理 上课考勤:坚持每周一次的考勤反馈制度,即:每周五中午,各班班长将考勤本交到系办公室。下周一,教学秘书负责将各班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将统计好的周考勤率一式三份,一份张贴于系告示栏,一份交系总支书记过目,一份存档。系学生工作组视情况对缺席情况严重的同学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者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升旗仪式、讲评会、活动考勤:升旗仪式、讲评会、政治学习活动等由各班班长作好考勤,并在每次活动结束后交专人负责归档。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学期末对各种活动的考勤进行汇总,并与每学期的学生综合评定相挂钩。 四、考勤的基本要求 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必须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以事实为准绳,不徇私舞弊、不欺瞒包庇,有上列情况者,一旦发现即撤消学生干部职务,如情况严重将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